景科字〔2021〕13号
关于征集2021年度景德镇市陶瓷产业传承及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深入推动我市陶瓷产业传承创新和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科技资金对我市陶瓷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促进科技与陶瓷文化的紧密融合,根据《景德镇市陶瓷产业技术创新和研发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景财科【2018】19号),现就陶瓷产业传承及技术创新研发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组织开展项目征集工作,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征集对象:全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陶瓷及其配套企业。成立一年以内的小微企业及已承担市级重大科技项目的及本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且未验收的企业除外。
2.支持方式:财政补助。
3.支持领域:以成果的中试及产业化为目标,资助①陶瓷材料技术;②陶瓷工艺及技术装备创新;③陶瓷技艺传承;④陶瓷创新创意产品;⑤陶瓷辅助配套技术创新。
4.优先支持条件:
(1)企业和技术与产品近三年荣获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发明专利以及其他相关荣誉;
(2)企业获得申报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属于产学研结合。
5.申报材料:申报书、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企业2020年纳税额证明,其他与企业、项目有关的佐证材料;材料应完整、整洁,一式两份。
6.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在申报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1),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7.申报受理及时间安排:2021年5月14日前上报至县(市、区)或园区科技管理部门,通过审核后,由其县(市、区)或园区科技管理部门于2021年5月21日前统一将所申报的材料报送至科技局。大型企业可直接报市科技局。
8.联系电话:市科技局工业科 0798-2182082 周玲、周达、胡金瑶
9.本通知及项目申报书请到景德镇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网址:景德镇市科技局http://kj.jdz.gov.cn/
附件1:诚信承诺书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
诚信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
本人参与2021年度景德镇市陶瓷产业传承及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并作出如下诚信承诺:
1.确保申报材料内容及附件资料全部真实有效。
2.本人符合申报条件并无科研诚信失信行为。
3.遵守相关纪律,不以游说、请托、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要求相关业务部门或人员对申报的项目予以关照。
4.主动接受监督,并按要求对科技管理部门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并列入科研诚信失信记录。
承诺人签字:
(项目申报单位)
本单位参与2021年度景德镇市陶瓷产业传承及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并作出如下诚信承诺:
1.保证申报材料内容及附件资料全部真实有效。
2.强化对项目组成员的科研诚信审核,保证参与申报的全体项目组成员无科研诚信失信行为。
3.遵守相关纪律,不以游说、请托、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要求相关业务部门或人员对申报的项目予以关照。
4.主动接受监督,并按要求对科技管理部门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本单位自愿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并列入科研诚信失信记录 。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