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科字〔2021〕14号

 

关于开展2021年景德镇市高科技陶瓷产业重大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重大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毫不动摇地做好陶瓷产业这篇大文章,特别是要加快高科技陶瓷产业发展,确保‘陶瓷产业三年过千亿’的目标顺利实现”的决策部署,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全力以赴做大做强我市高科技陶瓷产业,更高质量推进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2021年景德镇市高科技陶瓷产业重大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重大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征集高科技陶瓷产业重大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重大项目。

二、支持领域

陶瓷粉体制备新技术、结构陶瓷、功能陶瓷、生物陶瓷等研究;陶瓷材料成型及装饰新技术、陶瓷重大机械装备等研究;各类重大陶瓷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项目。

三、实施方式

采取“预申报+正式申报”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申报单位(人)填写提交《预申报书》——主管、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市科技局遴选入选单位——网上公示——通知入选单位填写和提交递交正式的《项目申请书》——以会评答辩的方式择优遴选出承担单位。

考核指标:每个重大攻关项目研发出先进陶瓷材料新技术或新装备 1-2 个,综合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发表学术论文 1-3篇,申请发明专利 2-5件,完成中试研究,开发出中试样品样机;每个重大陶瓷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突破关键技术 1-2 项,生产新产品 1-2个,建立产业化应用生产线1条。

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明确、关键技术问题突出、技术路线清晰、组织程度较高、承担单位优势集中的重大项目以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方式进行遴选。

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组织实施的重大科技项目,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方面:

1.市委、市政府要求明确的;

2.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实施且社会影响较大的;

3.局党组集体研究认为应该予以支持的。

四、申报基本要求

(一)凡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重点支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鼓励我市企业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排名前3)在研项目一般不得超过2项。已承担我市重大科技研发专项且在研的,或已获得市级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在研项目到期应验收而未验收的,或是申请延期验收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能再申报项目。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人员,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四)没有研发投入的企业,不得申报市级重大项目,企业申报科技重大项目,原则上要求其按申请财政资金的2倍以上安排企业配套研发经费支出。

(五)项目组全体成员、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科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符合《景德镇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管理要求。

(六)支持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和企业自有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产业化应用。

五、申报及推荐要求

1.项目预申报时,申报人可登录景德镇镇市科技局官网(http://kj.jdz.gov.cn/),在“下载中心”下载“景德镇市科技局重大项目预申报书”进行填写。预申报书中技术及经济指标等内容需与后续正式申报材料保持一致。预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为2-3年。

2.请各申报单位及各县(市、区)、新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做好本部门(单位)、本辖区项目的组织申报、筛选、审核和推荐工作,要严格审查项目预申报书,对推荐项目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按隶属关系报送到相应的县(市、区)、新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经审核后一式五份统一向市科技局推荐。市本级管理的单位可直报市科技局。

4.预申报受理时间: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23日。受理科室: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和人才科(科技大楼416室)。联系电话:2182007。

附件:景德镇市科技局重大项目预申报书

2021年4月6日

 

附件:景德镇市科技局重大项目预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