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我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圆满完成省厅下达的培训任务,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市级农民教育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今年省厅下达我市市级培训任务100人,其中: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70人、乡村休闲民宿管理员培训30人。
二、遴选范围
具有办学、培训资质或农业技术推广职能等行业、社会培训机构。
三、申报条件
1、热衷培训事业。服意承担农民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新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2、保障条件良好。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完备的教学设施、配套的实训条件。同时,具有承接单期100人培训班的能力,具备4个及以上实训基地。
3、管理水平较高。基地负责人综合素质较高,热爱农业,有共赢发展理念,愿意为农民创业兴业提供优质服务,基地管理人员分工明确,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较高的管理水准。
4、规章制度健全。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跟踪服务流程等。
5、带动能力较强。学员通过机构的培训、跟踪服务等,创业兴业能力明显提升,种养效益明显提高,在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按照属地原则,培训机构向所在地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书。
2、县级审核。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培训机构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于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推荐1家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3、专家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5、公开公示。在景德镇农业农村局信息网(nyncj.jdz.gov.cn)对入选培训机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局行文公布。
联系人:龚志胜 18007988136
邮箱:jdznyjkjk@163.com
附件:景德镇市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申报书
2021年5月6日
附件:
景德镇市农民教育培训机构
申 报 书
申报单位(盖章):
地 址:
上级主管部门:
申报单位负责人:
申报单位联系电话:
申报单位电子邮箱:
通 讯 地 址:
填写说明
一、本申报书由拟申报“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的单位填写。
二、本申报书统一用A4 纸打印,一式3 份。
三、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主管部门一律加盖单位公章。
四、填写申报书应注意以下内容:
1.“概况简介”:基地权属、建设时间、资金投入、工作经费来源与额度以及相关保障条件等主要情况,其他基本资料如工商执照、税务证照、有关工作规章制度等附后。
2.“已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创业孵化和跟踪服务工作”:简要介绍申报单位过去两年内开展工作的情况,包括工作形式、内容、规模、效果等。
3.“所获得的荣誉及成效”:申报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所获得的市级以上部门(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及授予部门(单位)、时间,承担市级以上课题等取得的成果及委托部门(单位)、完成时间,并附获奖证书、证明等复印件。
申报单位 基本情况 |
人员情况 |
在岗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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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数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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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数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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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专职教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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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兼职教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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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条件 |
培训教室间数(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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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教室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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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接待能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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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接待能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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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辅导教师数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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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孵化人数/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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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训场地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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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训场所接待能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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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指导教师数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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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
实训设施设备数(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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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价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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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况简介: 2、已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创业孵化和跟踪服务工作: 3、所获得的荣誉及成效: 4、建设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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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单位)初审意见 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