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省应急管理地方标准体系,提升我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江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标委)面向省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服务机构和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2021-2025年应急管理领域江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制定范围:对于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又需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荐实施的应急管理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可以申报地方标准制定计划。

(二)修订范围:通过应急管理领域申报的地方标准标龄超过5年,标准起草单位复审确认需要修订的;标龄未满5年,但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要求需要提前修订的地方标准,可以申报地方标准修订计划。

(三)在应急管理实践中,认为需要制定地方标准但自身无力制定修订的,可提出立项建议,由省安标委征集起草单位。

二、有关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提升地方标准立项质量。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紧密围绕应急管理发展需求,申报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起草单位应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的前期预研,对标准制修订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促进标准立项更加贴近需求和实际。

2. 明确地方标准界限。申报地方标准项目应突出地方特色(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和生态文明建设等特殊技术要求)或公益属性。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3. 优化地方标准体系结构。申报的地方标准项目应与应急管理领域标准体系相符合,做到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鼓励制定基础通用地方标准,带动应急管理行业整体提升标准化水平。支持制定新兴领域地方标准,增加前瞻性、引领性标准供给。加大修订力度,鼓励对现行地方标准进行整合修订。

(二)申报材料

1. 江西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

2. 江西省地方标准草案,标准草案应明确主要章节及各章节的主要技术内容,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3. 标准汇总表(见附件2

(三)材料报送

1.各单位将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标准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扫描件)和纸质版于2021131日前报送至江西省安全科学研究院。省安标委对上报的地方标准项目进行筛选、推荐,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立项后实施。

2.电子邮件文件夹和发送主题统一命名格式:江西省地方标准+单位名称+标准名称+拟于xx年立项。邮件以最后一次发送为准。

三、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申报范围报送项目选题,勿超出申报范围,各申报单位应广泛吸收业内有影响力的单位参与起草工作。

(二)拟于2021年制(修)订的地方标准,需报送全部申报材料,拟于其他年度制定的只需报送江西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三)本次征集项目以江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归口单位。

联系人:郑小龙,联系电话:0791-85257265

电子邮件:1043620621@qq.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镇三联村甲一号江西森林消防大院4

 

附件.docx

江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01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