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荐新余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专家成员的函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及运用办法》(余安监管字〔2016〕57号)规定,2019年聘任的第三届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即将届满到期。为持续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科学、有效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我局决定组建新余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现将专家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救灾救助、综合类专家,具体分类详见附件1。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

(二)熟悉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有5年以上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相关行业领域工作经历;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正高以上职称可放宽到70周岁);

(六)能深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调查工作;

(七)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八)现工作岗位能有一定时间参与专家工作。

三、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及各有关单位可根据专家组成员推荐条件,在本系统、行业分别推荐专家组成员。各单位推荐的专家人选,由被推荐对象填写《新余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申请表》(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信息科。

(二)个人自荐。按照本人自愿原则,由专家个人填写《新余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申请表》,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推荐单位)盖章同意,将申请材料报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信息科。

(三)审查。市应急管理局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查,按照择优原则,确定初选专家名单。

(三)公示公告。市应急管理局将初选专家名单挂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颁发聘任证书,入选新余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告。

四、有关要求

请填写《新余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申请表》时,附上个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新余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信息科(电子版和纸质版)。

联系人:熊宇梅,联系电话:6441799,邮箱:38655419@qq.com

附件: 1.新余市应急管理局专家行业领域分类表

      附件1:市应急管理局专家行业领域分类表(1)

        2.新余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申请表

               附件2:新余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申请表

                                          新余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